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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服务费,我们是房产代理公司,支付给中介带看的佣金,对账单上写的是团购服务费,这样是否可以?
高旭东
应取得正式票据,在所得税处理上,佣金有专门的规定。
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计入销售费用,并在税前扣除: 第一,有合法真实凭证;第二,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 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第三,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 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依据:国税发〔2000〕84号、京国税[2000]146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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