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请教老师,我公司外购的零配件成品1、用于自己公司设备零件的替换,2、同时又外销给其他单位,对于外购与外销要怎样账务处理?
高旭东
1、外购的零配件用于设备零件的替换,如果金额不大的话,可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如果金额很大,应作为固定资产大修理来核算,即将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科目,待修理完毕后再结转到固定资产科目,增加的部分原值应并入固定资产原值,在剩余年限中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的50%以上;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2、将外购回来的零部件又销售给其他公司,可以用“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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