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辞职欲要回安家费所缴个税,税务局:属违约,不退税
时间:2021-12-16 0人次浏览

据人民网“领带留言板”12月10日消息,针对网民投诉“从西华师范大学辞职后,原来安家费扣税6万多元的退税,已近半年没办成”的留言,西华师范大学回复称,税务局回复意见,“属于违约性质的退回款,其已交个人所得税不属于退税范围,不能申请退还个人所得税”。

网民12月1日在人民网向四川省委书记留言称,我家人于2019年入职西华师范大学,当时安家费扣税6万多元,2021年7月与学校解除劳动关系时赔偿学校39万多元。当时学校以退税问题复杂为由,让9月份前往学校办理退税手续。到10月份学校仍无动静,苦等无望。同期离职的同事相约前往学校求助,校长也答应尽快给办理。现在距离职已将近半年,学校虽然答应处理,可是办事效率不敢恭维。6万多元可以解决一个刚辞职年轻人不只是生活问题的问题,在此请求相关领导,帮帮催促学校提高效率。

西华师范大学12月10日回复称,经调查,您家人个人所得税由学校代扣代缴,已于当时将税款全部缴入国库。您反映您的家人与西华师范大学解除劳动关系涉及退税问题,我校立即与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顺庆区税务局接洽相关事宜。根据税务局回复意见,“属于违约性质的退回款,其已交个人所得税不属于退税范围,不能申请退还个人所得税。”



想拿安家费?不简单


在不少高校招聘启事中,动辄上几十万的安家费让不少刚毕业的博士心动。认为入职高校后马上就能领取到这笔“巨款”,但安家费的领取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据部分已经入职高校的博士反映,自己报到后,学校人事部门先通知自己:要等省人社厅的手续走完并公示后,自己才算学校的正式职工并领取工资,时长大约为两个月。因此,自己入职前两个月既没有拿到安家费,甚至也没有拿到工资。


由于都是刚入职,还没成正式老师,新人一般也不敢提安家费的事。两个月后,人社厅公示发布,成为了正式职工后,却又被学校告知:学校的安家费不是一次性发放的,是10年发放期。


举例说明,如果安家费是20万,学校将先发放5万,剩下的15万按每年1万5发放,一共发10年。且这5万不是直接打到银行卡中,而是以补助的形式,且发放前还要扣除一定的税。这意味着实际到手的安家费并没有招聘启事中说的那么高。



安家费发放的「套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中的第七款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但实际上学校发放的安家费以个人额外的收入形式发放而非政府补助性质,所以要根据地方政策缴纳一定比例的个税。因为涉及到税,高校安家费一般有以下几种发放方法:


第一、分期发放。为了避税,高校会把安家费分配到每个月,可以平均分配,也可以由人才自己选择分配比例。但这种方式发放时间很长,大多需要2到3年才能全部领完。


第二、一次性拨付。学校财务直接把钱转到人才的账户上,但这种拨付方式一般只适合具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或符合国家政府特殊津贴申领条件的人才。

第三、买房报销。即买房时先垫付一部分首付,然后用购房发票去财务报账,这样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这样操作相当于学校去购买房产,房产属于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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