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种典型的错误税筹方案
时间:2022-11-15 0人次浏览
  • 一、公司买车低价卖给股东

    • 错误税筹方案

      • 企业自然人股东为了规避高额分红个税的问题,把个人汽车在购买的时候均以公司名义购买。主要是为了既抵扣了增值税、又扣除了企业所得税,还变相拿走了分红款。过段时间再低价过户给股东。

    • 相关案例图片

      • 税务总局筛选并稽查低价二手车交易

  • 二、小额零星支出化整为零

    • 错误税筹方案

      • 企业支付一临时人员劳务报酬5000元,由于知道劳务费预扣个税太高,而且还需要临时工去代开发票,就采取了每天支付一次的方式,每次劳务费500元,让临时工分10天出具收款凭证。这样既不用代开发票、也没有个税的风险了

    • 税务政策参

  • 三、阴阳合同低价转让股权

    • 错误税筹方案

      • 企业自然人股东在股权转让的时候为了规避溢价部分20%的股权转让高额个税,直接采取平价或者0元或者1元转让的方式,实际上属于溢价,股东之间私下签订阴阳合同。

    • 税务政策参考

      • 国家税务总局《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第十条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 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 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 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 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 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 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 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 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 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四条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 净资产核定法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 四、税收洼地核定个税转股

    • 错误税筹方案

      • 股东王总100%持有甲公司股权,当时投资成本100万元,想以9100万元价格对外转让给李总,截止目前公司未分配利润1100万元。王总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9100-100)*20%=1800万

      • 经过“筹划”,股东王总先以净资产的价格1200万元转让给设在税收洼地的有限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可以按照应税所得率10%核定征收经营所得个税,然后合伙企业再以正常的9100万元价格对外转让给李总。

      • 由于可以核定

        • 王总股权转让给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1200-100)*20%=220万元

        • 合伙企业转让给李总的经营所得个税=9100*10%*35%-6.55=311.95万元

        • 合计:531.95万元

      • 节税:1800-531.95=1268.05万元

  • 五、无派遣资质开差额发票

    • 错误税筹方案

      • 有一家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没有劳务派遣资质,但是客户要求开具劳务费的发票,企业为了少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人为的按照差额来征增值税,而且差额开具发票。

  • 六、分次付转让款延迟纳税

    • 错误税筹方案

      • 有一家民营企业企业自然人要股权转让,溢价太多面临的20%个税太高,想采取分次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方式来实现延迟缴纳个税,第一次支付股权转让款1万元,后续分次支付,这样想实现延迟纳税。

  • 七、利用上新三板不交个税

    • 错误税筹方案

      • 某企业自然人股东为了规避高额分红个税的问题,准备上市新三板。因为股东听说公司的利润先不分配,等公司新三板挂牌之后再分配,就可以不交个人所得税。

  • 八、租房乱用简易征收政策

    • 错误税筹方案

      • 有一家企业目前主要是从事刚刚竣工的商铺的房产转租,由于该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若是按照9%开票纳税,增值税税负太高,没有进项税抵扣,想采取简易计税的方式缴纳增值税5%,反正简易征收不需要税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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