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有关规定,江苏省税务局在电子税务局上线了“逾期申报简易处罚”套餐,助力纳税人实现逾期申报简易处罚全程网上办,现对江苏电子税务局逾期申报简易处罚套餐有关功能及流程说明如下:
逾期申报处罚套餐
功能概述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已在江苏电子税务局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纳税人。
·适用情形·
对“未按期申报”违法行为进行在线首违不罚、简易处罚处理。
逾期申报建议出发套餐
操作流程
·01·进入“逾期申报简易处罚”套餐界面
在电子税务局界面,进入“我要办税-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逾期申报简易处罚”功能。
如果您之前没有签订电子送达确认书,会提示您签订电子送达确认书。
进入“逾期申报简易处罚”套餐,会弹出“逾期申报简易程序处罚套餐告知书”,点击【下一步】。
·02·查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选择违法行为登记年度,点击对应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文号,可查收对应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选中【我已阅读并知悉】,点击【继续处理】。
·03·陈述申辩
在责令限改通知书界面点击【继续处理】,会看到拟处罚告知界面。
首违不罚
简易处罚
如果对您对线上拟处罚结果告知无异议,请在陈述申辩情况确认选择【无异议】,点击【下一步】。
如果您有异议,可以点击【有异议】,系统将提示您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转人工处理。
·04·签收处罚决定书/不予处罚决定书并缴纳罚款
在责令限改通知书界面点击【继续处理】,会看到拟处罚告知界面。
首违不罚
选中【我已知悉……】,并点击【签收】,首违不罚流程处理完毕。
简易处罚
系统会提示您等待后台税务人员审核处理。
税务人员审核后,系统会给您绑定电子税务局的手机号发送短信(一般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您重新进入“逾期申报简易处罚”套餐界面,可在线签收简易处罚决定书,并缴纳罚款(目前仅支持以对公账户扣款的方式进行线上缴款)。
如果您没有对公账户,或者对公账户无法线上缴款,请至线下办税服务厅转人工处理缴款。
缴纳罚款成功后,“当前办理环节”显示为“线上已办结”。
您可点击【查看办理结果】,查看已被签收的不予处罚决定书、简易处罚决定书。
来源:江苏税务
审核人:李少菊
签发人:戴伟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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