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 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2023 年第 3 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办理 2022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公告中提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 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 2022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 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纳税人需在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 理退税或补税。
本年度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已经开始了,在此情况下, 税悦 e 讲学堂整理了具有够普遍适用的政策和纳税申报征收管理文 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 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等,希望能够给的想要了 解综合所得的纳税人一些参考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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