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指引(2023年版)我们能学到什么?
时间:2023-07-06 0人次浏览

近期,中国税务师协会新出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指引——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第3.5.4号(试行)。

这个文件的目的主要是提高税务师的执业质量、防范执业风险。那么,我们企业会计们又能从这个文件学到什么呢?


第十一条 鉴证人承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前,应当调查和了解被鉴证人及其环境、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相关的内控制度、研发项目实施、会计政策的选择与运用、研究开发费归集范围、研发费用科目设置及财务核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归集和专利支撑等方面情况,并判断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为什么要调查上述内容?因为这些方面是能反映企业是否实际在做研发,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标准。作为计划申请高企,或者已经成功申请高企的会计小伙伴们,可以对照关注一下上述几个方面。尤其是找第三方服务机构来准备相应资料的,在上述几个方面是否都准备到位了。毕竟,我们企业会计有监督职能,否则很可能就是我们背锅。


1.被鉴证人及其环境的关注点:

(一)被鉴证人注册地点、时间,判定申请认定时是否属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被鉴证人的性质、行业状况、法律环境与监管环境以及其他外部因素;

(三)被鉴证人开展的经营活动,是否属于利用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开展,并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

(四)被鉴证人研发活动领域,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

(五)被鉴证人研究与开发业务流程,是否建立完善的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研发支出是否建立专门的内控制度;

(六)被鉴证人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及取得方式;

(七)被鉴证人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

(八)被鉴证人对财务会计制度的选择与运用,是否按要求设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

(九)被鉴证人三个年度的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衡量与评价;

(十)被鉴证人三个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情况;

(十一)被鉴证人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相关的内控制度的关注点:

(大部分小微型高新技术企业可能还没有建立自己的内控制度,更遑论研发相关的内控制度了)

(一)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人事管理制度;

(二)研发资金管理办法;

(三)研发费用专帐或辅助账制度;

(四)设立企业研发中心或研发部的文件;

(五)研发部门的规章制度或管理章程;

(六)主要研发设备清单;

(七)产学研合作协议,与高校或研究院所签订的合作协议;

(八)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奖励制度;

(九)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制度;

(十)科技人员培养进修制度;

(十一)职工技能培训制度;

(十二)优秀人才引进制度;

(十三)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3.研发项目实施情况的关注点:

(一)被鉴证人研发机构的组织结构及研发人员配备情况,如:研发人员清册及岗位和研发中的职责、参与研发时间、工资分摊情况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外聘研发人员情况

(二)被鉴证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活动及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如:立项、确认与登记情况,项目研发起止时间、结题和成果情况,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等

(三)实地勘察被鉴证人的研发场所,了解企业的技术特点和研发流程

(四)被鉴证人研发项目存在合作研发、委托研发所发生费用支出情况以及研发合同登记备案状况;

(五)被鉴证人产学研的合作方式、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所有权归属等;

(六)被鉴证人主要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

4.研究开发费归集范围

(一)人员人工费用;

(二)直接投入费用;

(三)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四)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五)设计费用;

(六)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七)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八)其他费用。

5.研发费用科目设置及财务核算关注点:

(一)被鉴证人是否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费用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

(二)被鉴证人是否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并能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

(三)被鉴证人研发费用核算方式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可能很多会计小伙伴都不知道什么是资本化和费用化)

(四)被鉴证人是否存在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情况,其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是否分开进行核算,是否按合理方法将实际发生费用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进行分配

(五)被鉴证人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进行多个研究开发活动的,是否能够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研发费;

(六)被鉴证人存在同时研究开发多个项目或研究开发项目和其他项目共同使用资源的情况,研发费在各项目间分摊是否合理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归集和专利支撑关注点:


(一)被鉴证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归集的对象是否属于《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包括被鉴证人如何确定相关产品(服务)的分类依据和技术属性等;

(二)被鉴证人是否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核算和确认依据

(四)被鉴证人近一年总收入的构成以及不征税收入的取得情况(总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的概念是什么,小伙伴们知道吗?)

(五)被鉴证人近一个会计年度销售收入以及构成情况;

(六)被鉴证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分类;

(七)被鉴证人主要产品(服务)情况;

(八)被鉴证人高新产品(服务)收入的占总收入比例情况。

高风险情况:

(一)被鉴证人拥有的技术不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三级明细目录中;

(二)通过询问研发负责人发现近三年研发活动未留下计划、执行和结果的记录

(三)通过询问财务人员近两年或近三年财务账簿及报表中研发费用均为0

(四)通过询问财务人员发现近两年或近三年税务申报系统中研发费用均为0

(五)通过检查发现被鉴证人研发人员无研发相关的专业资历,或研发人员平均工资偏离合理水平等;

(六)通过观察和检查发现被鉴证人缺乏必要的研发场地及研发设备,净资产及流动资金明显不足等。

(七)通过观察和检查存在其他鉴证程序实质受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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