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零跑动,全程线上办”系列操作指引——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报告和税费缴纳
时间:2022-10-28 0人次浏览

为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推动实现纳税人、缴费人“办税零跑动,全程线上办”的新跨越。南通税务结合江苏省税务局195个“零跑动”事项和本地线下高频业务发布系列操作指引,关注我们“办税零跑动,全程线上办”系列操作指引主题专栏,就可以轻松了解发票办理、线下高频业务、申报纳税等办税缴费事项。点点鼠标,动动手指,一次性玩转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和江苏税务APP,让您足不出户便捷办理。

“办税零跑动,全程线上办”

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报告和税费缴纳

业务类型:

  1. 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

  2.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报告

  3. 税费缴纳


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


功能概述

符合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可以通过本功能填写适用10%、15%的加计抵减声明。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

一、按下图进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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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择对应的声明类型,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提交”。image.png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报告


功能概述

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包括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通过此功能将其所有总机构、上级分支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信息进行报备。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

一、选择“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跳转下一界面,点击“企业所得税汇总申报”,进入企业所得税汇总申报备案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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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填写备案相关信息,上传附件,点击保存后,提交备案。image.pngimage.png

注意事项

1.居民企业总机构及分支机构报送的信息包括:总机构、所有上级分支机构及下属分支机构的名称、层级、地址、邮编、纳税人识别号及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地址和邮编。

2.汇总纳税的非居民企业各机构、场所报送的信息包括:主要机构、场所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全部被汇总机构、场所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符合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条件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安排。

3.报告信息发生变化的,居民企业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应在内容变化后30日内,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变化情况;非居民企业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应在发生变更后首次办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变化情况。

4.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税费缴纳


功能概述

纳税人可通过本功能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或江苏税务APP进行相关税费缴纳。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

一、点击菜单栏“我要办税”,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点击进入“税费缴纳”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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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择税款属期,点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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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待缴款信息列表出现相应缴款信息,点击缴纳。image.png

四、核对缴款信息,选择缴款账号,点击缴款。image.png

五、税费缴纳也可选择第三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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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三方支付需通过绑定的银行卡进行扣款,不可使用三方账户内余额进行交易。


江苏税务APP具体操作

一、进入江苏税务APP,在首页【申报纳税】功能区或者“办税页面”【申报纳税】功能区,点击【税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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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单填写。进入【税费缴纳】功能模块后,在“待缴款信息”栏目中,通过下拉菜单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时间,系统经查询按清单模式展示纳税人已申报未缴款的税(费)种信息,具体包括征收项目、征收品目、应补(退)税款、滞纳金、缴款期限止、税款所属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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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确认提交。请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缴纳】,系统跳转至“确认缴款”环节,纳税人可再次确认支付项目及支付金额,选择缴税方式后点击【立即支付】,进行税费缴纳,提示“提交成功”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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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于已缴款信息,可在已缴款信息中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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