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推动实现纳税人、缴费人“办税零跑动,全程线上办”的新跨越。南通税务结合江苏省税务局195个“零跑动”事项和本地线下高频业务发布系列操作指引,关注我们“办税零跑动,全程线上办”系列操作指引主题专栏,就可以轻松了解发票办理、线下高频业务、申报纳税等办税缴费事项。点点鼠标,动动手指,一次性玩转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和江苏税务APP,让您足不出户便捷办理。
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报告和税费缴纳
业务类型:
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报告
税费缴纳
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
符合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可以通过本功能填写适用10%、15%的加计抵减声明。
一、按下图进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模块。
二、选择对应的声明类型,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提交”。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报告
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包括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通过此功能将其所有总机构、上级分支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信息进行报备。
一、选择“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跳转下一界面,点击“企业所得税汇总申报”,进入企业所得税汇总申报备案页面。
二、填写备案相关信息,上传附件,点击保存后,提交备案。
1.居民企业总机构及分支机构报送的信息包括:总机构、所有上级分支机构及下属分支机构的名称、层级、地址、邮编、纳税人识别号及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地址和邮编。
2.汇总纳税的非居民企业各机构、场所报送的信息包括:主要机构、场所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全部被汇总机构、场所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符合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条件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安排。
3.报告信息发生变化的,居民企业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应在内容变化后30日内,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变化情况;非居民企业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应在发生变更后首次办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变化情况。
4.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税费缴纳
纳税人可通过本功能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或江苏税务APP进行相关税费缴纳。
一、点击菜单栏“我要办税”,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点击进入“税费缴纳”功能。
二、选择税款属期,点击查询。
三、待缴款信息列表出现相应缴款信息,点击缴纳。
四、核对缴款信息,选择缴款账号,点击缴款。
五、税费缴纳也可选择第三方支付。
1.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三方支付需通过绑定的银行卡进行扣款,不可使用三方账户内余额进行交易。
一、进入江苏税务APP,在首页【申报纳税】功能区或者“办税页面”【申报纳税】功能区,点击【税费缴纳】。
二、表单填写。进入【税费缴纳】功能模块后,在“待缴款信息”栏目中,通过下拉菜单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时间,系统经查询按清单模式展示纳税人已申报未缴款的税(费)种信息,具体包括征收项目、征收品目、应补(退)税款、滞纳金、缴款期限止、税款所属期等信息。
三、确认提交。请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缴纳】,系统跳转至“确认缴款”环节,纳税人可再次确认支付项目及支付金额,选择缴税方式后点击【立即支付】,进行税费缴纳,提示“提交成功”后即可。
四、对于已缴款信息,可在已缴款信息中进行查看。
1. 参与方式: 2024.8.5~2024.8.9活动期间,群内将发布活动参与链接,点击“立即参与”即可参加活动。
2. 奖品领取: 获奖者需在收到中奖后24小时内,添加@首席福利官 微信并登录平台领取奖励。
3. 激活与续享规则:
- 用户登录牛快计平台后则视为激活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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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核算事务需为真实有效,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个人版资格及后续续享权利。
4. 注意事项:
- 活动期间,请保持关注社群动态及手机短信,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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