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给缴社保,转正后发现金可以吗?这后果你细品……
时间:2022-01-25 0人次浏览
最近有很多小伙伴后台问小牛牛:试用期单位不给交社保,可以吗?或者转正后以现金形式发放,可以吗?

注意了,入职前关于试用期时间社保缴纳的问题一定不能马虎!今天就来给大家说清楚交社保的那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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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不合法!



(图源:深圳人社)


遇到这种情况的小伙伴一定要警惕了: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不合法!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除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外,其它三个险种,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比例共同缴费。企业在试用期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有一些情况企业就不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用视频给大家整理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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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企业缴纳社保

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


1、让员工承诺弃缴社保,违法!


现在,一些公司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承诺书中写明:员工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将社会保险费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员工。这是不合理且违法的。


《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2、2022年单位按最低工资缴纳社保,不合法!


按照最低缴费标准缴纳社保,似乎是很多企业的潜规则。但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现在社保局也跟公积金一样民不告官不究)


首先,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件的规定,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个人上月工资)来确定,职工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就会越高。

同时,文件也对缴费基数设置了天花板和木地板,具体来说:

  • 下限:缴费基数低于各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60%),就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 上限:如果缴费基数高于各地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省社平工资的300%),就按照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现在,在金税三期的基础上社保入税,社保基数将与个税缴纳基数采取统一标准,统一由税务机关征收,企业再随意按最低工资缴纳社保将会有很大风险!

3、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社保?这样办!


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时,员工可以提供以下证明,证明与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4、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社保,不可取!




这是妥妥的违法行为!2022年了,求职者千万不要被这种说法忽悠!


一些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但是会给员工发一笔社保补助费,用现金代替社保缴纳,这是违反规定的: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保费进行约定!


以上你都清楚了吗?以后遇到这五种“坑”,一定要理直气壮地说“不”!并向社保部门投诉维权哦!


本文素材来源:深圳人社、税政第一线、税漫视频号、国家税务总局等。内容仅供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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